2013/05/14

龍興國中圓夢計畫


桃園縣立龍興國民中學
圓夢龍興--清寒學生工讀助學金活動
    龍興國中位於桃園縣中壢市後站,民國83年籌備設校,88年開始招生,迄今已邁入第14個年頭,目前總班級數為35班,學生人數約為1020。龍興國中位於中壢後站龍岡地區,原住民、單親、隔代教養家庭比例偏高,學生家長的社經背景與教育程度平均偏低,加以近期國內景氣不佳導致工廠倒閉、失業率攀升等問題,以致部分家庭經濟收入窘迫。校內屬低收入戶之學生有 40 屬中低收入戶之學生有 6 擁有清寒證明學生則為數更多(本校學生家庭狀況分析如下表),以致每學期初均有不少學生因家長無力支付註冊費、書籍費及午餐費而申請補助。
有鑑於教育是國家之本,希望不要讓社會上貧富的差距影響學生受教育的權益,避免教育的貧窮變成世襲,本校寒學生工讀助學金活動」計畫書
壹、計畫源起及目的:
盼望能透過社會慈善機構及愛心大眾經費上的挹注,幫助更多貧困學生能於校內工讀,讓清寒學生利用課餘及寒暑假期間,在老師的指導下協助資料處理、整理文書,環境美化等以自己的勞力維護自己的就學權益。故本校擬於102年度起,即推動「圓夢龍興--清寒學生工讀助學金活動」,提供經濟弱勢家庭之學生於校內各處室工讀之機會,自辦理以來,成效良好,不僅能使學生協助減輕家庭經濟壓力,也使其能在工讀中逐漸成熟獨立,建立信心,成就自我。

本校學生家庭狀況分析表(總學生數為1020)
 
百分比
備註
中低受入戶
46
4.5
1.   具市公所或鄉公所開立之證明文件
2.   本校已協助學生申請縣府午餐補助
清寒家庭
134
13.1
1.   具村里長開立之證明文件
2.   本校已協助學生申請縣府午餐補助
單親家庭
211
20.7

原住民家庭
66
6.5
1.   本校已向縣府申請「原住民族語認證教學計畫」,協助學生族語能力精進。
2.   本校已協助學生申請縣府午餐補助
外籍配偶
72
7.1
本校已向縣府申請「外籍配偶子女成長小團體計畫」
隔代教養
34
3.3


貳、工讀規畫:
一、  學校成立「圓夢龍興--清寒學生工讀助學金活動審查委員會 ( 以下稱本會 ),負責工讀制度之規劃、審查及指導事宜。學務處主任為召集人訓育組組長為執行秘書四處室主任及各年級級導師為當然委員召集人於委員會開會時擔任主席。
二、  工讀助學適用對象─凡就讀本校,具有學籍之在學學生,學生必須品性優良,並按下列條件依序適用:
(一)      學生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非自願離職失業期間連續且超過1個月以上者。
(二)      家境清寒者(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優先)。
(三)      其他家庭遭遇困境之學生。
三、  辦理工讀助學金業務作業單位:
(一) 審議單位:「圓夢龍興--清寒學生工讀助學金活動審查委員會-工讀經費分配審議及其他重要事項。
(二) 審核單位:會計室-負責審核憑証核銷及會計表報。
(三) 承辦單位:學務處(訓育組)-依據各單位實際工讀情況,負責工讀經費分配及各單位每月報送工讀資料彙整作業及文件擬辦。
(四) 執行單位:本校各需用工讀之處室、組等單位。
1. 執行單位負責工讀生之遴用、管理、考核並據實請領工讀金(每月三日前報送「工讀學生考核評量表」(附件三)及「工讀學生簽到(退)表」(附件四)及印領清冊簽章(附件五))
2. 各執行單位主管請切實督導工讀業務,注意下列事項:
(1)      平常業務簡單者,請勿遴用工讀生。
(2) 請勿將責任性、重要性、機密性,交由工讀生獨自作業、以免發生責任問題。
(3)      各處室每學期所需工讀生人數,由各處室按實際需要擬定申請書(如附件一),提交工讀助學審查委員會核定。
(4)      工讀學生工作性質以適合學生體能、興趣、專長及身份,且不影響學生課業為限。
四、  學生工讀助學申請表(如附件二)於學生填寫完畢後,由各班導師先期完成審查作業,再交由承辦單位實施複查,期能達到幫助「最需要幫助的學生」之目標。
五、  工讀實施範圍:
(一) 參與協助圖書館、專科教室、體育器材室等教學活動場所的管理與檢查工作。
(二) 參與協助學校各類教學設備的管理與保養,提升教學品質,增進學生學習效益。
(三) 參與協助學校各處室有關教育活動及學生資料檔案的建立與整理。
(四) 其他適合學生工讀服務事項。
六、  獎助學金額度:
(一) 助學金額:新台幣50/時,每人每月以不超過1,000元為原則
(二) 每日工讀時數:每日不超過2小時為原則,寒暑假得依各處室實際情形予以調整。
(三) 補助人數:以10人為限。如有特殊情形,得個案申請處理。
(四) 學生申請工讀助學人數超過需求名額時;以清寒學生為優先,在校操行表現次之;由本會決定之。凡經核准者應建立基本資料檔案,以備應用。
(五) 學生工讀獎金以支付校外教學、參考書、學用品、課輔、補習等支出為主。
七、    工讀生管理規則,由各處室按工讀事項及工作性質自行訂定。
八、    工讀學生講習:
 經甄選核定之工讀生,由學務處訓育組集合召開「工讀學生講習」,使學生明瞭教育部協助家境困難學生安定就學之宗旨後,交由工讀處所指導師長賦予任務,講解工作要領與注意事項,加強溝通觀念啟發其服務熱誠及責任心,認同制度的精神,肯定工作意義;必要時由工讀處所依實際需要情形,實施職前訓練。
九、  各工讀處所之工讀學生人數及期間,得視需要及辦理績效,酌予增減;工讀生考核評分表,經委員會考核,凡績優者下學期優先派用,並予公開表揚獎勵。而表現欠佳經查核屬實者,取消其工讀資格。

参、工讀日程:
一、  平日:每日早上07300815時、中午12301300時、下午16351730時或每節下課時間;每日不超過2小時,依工讀處所擇定實施工讀時間;每月時數不超過20小時。
二、  寒、暑假時間:依工讀處所單位特性及需要,配合行政人員上班時間;自  行律定工讀實施時間,惟每日實施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每月時數不超過20小時。

肆、作業期程(第一期程暫定,第二期程視情況調整公告)
一、  102218前:學校擬訂工讀計畫後公告。
二、  102310前:由學生持相關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學校審核申請文件。
三、  102330前:通知獲選學生完成「工讀學生講習」
四、  1024份:工讀學生開始於工讀處所服務。

伍、捐款帳號
   台灣銀行中壢分行
   帳號:041038094906    戶名:桃園縣立龍興國民中學

     伍、經費概算表
期程
期間
月份
人數
時數
時薪
金額()
第一期程
102.3~6
4
10
20
50
 40,000
第二期程
102.7~102.12
7
10
20
50
70,000
總計





110,000

陸、預期效益
一、  避免學生因家庭經濟問題,造成學生非自願性輟(休)學而影響就學權益。
二、  體驗工讀美德、培養學生勤奮向上習性及自立自強精神。
三、  導正學生不勞而獲的觀念,從做中學習,養成手腦並用的良好習性,從而培養其負責、合作、忠於職守等美德及主動積極的服務精神,以增進其自我成長。
四、  養成學生正確的人生價值觀念,樹立積極的行為規範,革新社會風氣。
五、  協助各處室之人手不足,以利業務推行。

柒、本計畫經主管會報議決通過呈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桃園縣立龍興國中「圓夢龍興--清寒學生工讀助學金活動」處室需求調查表
各位主任、組長您好:
    為協助校內清寒學生,並培養學生勤奮向上及自立自強精神。故請大家踴躍提出業務範圍內有需要且適合學生工讀的工作項目,希望儘量是以固定性、經常性的工作為主,再輔以臨時交辦的事務,勿讓學生在排定的時間內無事可做而失去工讀助學之美意。
    欄位大小可依需求調整,各組填寫完畢煩請處室主任核章,並繳回學務處,我們將儘快公告,以針對需求進行徵才及篩選。十分感謝。
                            學務處  訓育組


需求組別
工讀助學事項(請詳述內容)
需求人數
工讀時間
備  註
(特殊需求)




































處室主任核章  




(附件二)
桃園縣立龍興國中「圓夢龍興--清寒學生工讀助學金活動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班  級

學  號

姓  名

電  話

住  址

申請原因
(家境簡述)

檢附證明
□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家庭訪視紀錄表  □診斷證明  □收據影本
□死亡證明  □其他(                                             
備  註
具有專長者優先錄用:
□電腦(每分鐘打   字)  □美術(如海報、漫畫、POP……等)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查意見








家長簽章

訓育組長

導師簽章

學務主任

(附件三)
桃園縣立龍興國中「圓夢龍興--清寒學生工讀助學金活動」考核評量表
評分日期:  年       
單位

姓名

班級

學號

評比 項目
平日工讀操守(包括禮貌、工作態度、服從性、穿著)尊重、禮貌、誠懇的態度對待主管、同仁。遇到長官及外賓來訪時,都能以最佳的態度來應對及招待。





平日工讀時間能不早退、不遅到、不請假,對主管交付工作的要求,能確實、不含糊完成。





尊重工作上的隱私權,對在工作關係中獲得的資料與機密,克盡保密責任;應公私分明,不以私人言行代表學校。





能坦然接受他人批評、指教,並繼續保持情緒穩定之能力。





工讀生與單位成員保持和諧工作關係之能力。





具有責任感,認識本身工作之重要性,適時完成工作。





均能完成交付工作自評;絶少請假、遲到,請假理由正當。





主動採取應變措施解決問題,處理事項備創意。





操守良好且守法,能獲得他人之好感。





對工作具有高度完整之知識,能完成工作要求。





     

【說明】一、評比基分:優良10分、良好8分、普通6分、欠佳4分、差2分。
二、考核標準:100~90分以上為優等;89~80分以上為甲等;79~70分以上為乙等;70分以下為丙等。
三、考核甲等以上者:列為下年度工讀助學金優先選用名單之參考。
考核丙等者:經勸導而無改善,單位主管可不予再行僱用。
四、各校承辦單位主管應每3個月填寫考核評量表進行考核,並請留存學校備查。

承辦人員
單位主管
機關長官




(附件四)
桃園縣立龍興國中「圓夢龍興--清寒學生工讀助學金活動」簽到表(__月份)
工讀
單位


班級

姓名

日期
工作摘要
起迄時間
時數
工讀生簽名
師長核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總時數:   小時
      工讀金額:(50/)            元整










 (附件五)
桃園縣立龍興國中「圓夢龍興--清寒學生工讀助學金活動
_____年度校內工讀金印領清冊(__月份)
姓 名
班 級
座號
工讀單位
請領金額
學生簽名
備註

   


×50元=     



   


×50元=     



   


×50元=     



   


×50元=     



   


×50元=     



   


×50元=     



   


×50元=     



   


×50元=     



   


×50元=     



   


×50元=     


  備註:
1.              工讀內容由申請單位指定,工作以不妨礙學生之學業及身心發展為原則。
2.              工讀金為每小時50元,工讀時數每人累計最高不得超過每月20小時。
3.              請詳實記載工讀生考核紀錄表並於次月3日前送回學務處訓育組彙整造冊送行政流程請款。
4.              請各單位優先錄用家境清寒或貧困之學生。